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新征用耕地的土地使用税是什么时候征收?
新征用耕地的土地使用税是什么时候征收?

新征用耕地的土地使用税是什么时候征收?

2021-06-10 24
普法内容
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交纳的税费,是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税赋。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耕地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耕地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1、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

    2024-05-05 6
  • 土地使用税临时用地需要征收吗
    土地使用税临时用地需要征收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地8号)第二十一条关于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应否征收房产税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

    2024-07-02 11
  • 新征用的土地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新征用的土地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2020-09-26 293
专业问答更多>>
  • 新征用的土地,自什么时候开始征收土地使用权的定税依据是什么样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这里的

    2022-03-27 15,340
  • 土地使用税是什么,中国征收土地使用税最新规定

    根据我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市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指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

    2021-11-17 15,340
  • 什么是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

    一、什么是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指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的一种税。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并从发布之

    2022-10-29 15,340
  • 承包土地征收土地使用税时间

    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企业在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2022-08-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工业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01:01
    工业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工业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城镇工业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

    5,559 15,340
  •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01:20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与征收的行为无关,而与土地的性质有关。而不同性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有不一样的。如果是用来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70年,用来建造经营性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40年了。如果土地的使用期限满了之后,还可以自动续期。自然,

    3,101 15,340
  • 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规定 00:56
    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规定

    地使用税缴纳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1、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分期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7,551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