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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可以指定监护人。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监护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法律制度。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1、无争议且符合条件的代书遗嘱可以在继承开始后,直接进行继承。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且继承开始后,应按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
自书遗嘱需要执行人吗?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自己的遗产或者其他公司在遗嘱人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为。由于遗嘱是立遗嘱人写的,涉及死亡的遗嘱中涉及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实
监护人不可以代立遗嘱。立遗嘱应当由遗嘱人本人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自由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监护人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只能代书遗嘱,并且需要其他见证人在场,不能代立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
可以。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在其因为有重大疾病,或者缺乏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等,履行监护职责确有困难的,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约定,在自己去世后,由遗嘱指定的监护人担任监护职责。因此,被监护人的父母可以通过遗嘱指
我国《民法典》对此有较为明确的规定,监护人可以通过委托合同将自己的部分或者全部监护职责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受委托履行监护职责的人就是“委托监护人”,但委托监护并不会导致监护关系的转移,监护人的地位并不因
代书遗嘱不可以在事后才公证,因为遗嘱只有经过公证后才可以保证其真实合法性,也为立嘱人保障其在世之前按照自己的意志,对其财产处分,并且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人发生纠纷、矛盾。 代书遗嘱进行公证后,就是公证遗嘱了,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代
遗嘱可以由别人代写。首先,遗嘱分为带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他人代写的遗嘱为代书遗嘱。立代书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遗嘱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不是立遗嘱人的继承人或受
国内的公证遗嘱,在香港的效力问题,主要根据遗产的所在地不同,做出不同的区分。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位于内地的,这时候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在香港也有效力,但是不能直接在香港过户。如果涉及的财产在香港的,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要适用香港法律,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