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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
用人单位要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在取得本单位工会组织同意的基础上,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实施。申请时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用人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包括: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
特殊工种,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对于职责范围不能受固定工作时数限制的劳动者实行的工作时间制度。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有以下三种: 1、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且每周至少休息1日; 2、如果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那么一般不可以超过每日小时,每月累积不可以超过36小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
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如下: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
不能胜任工作是因为客观上他不适合,表现为劳动者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但主观上没有过失。所以被辞退的话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