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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不是数额犯。犯罪分子存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应当立案侦查。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属于行为犯。
同时构成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属于法条竞合,按诈骗罪处理,因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构成要件不同,并基于量刑均衡考虑,两者之间此罪与彼罪间界限清晰,两者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交叉和重合关系,仅因行为人的行为起到了媒介的作用,使得原本无交叉或重合的
1、罪体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行为是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这里的冒充军人,是指假冒军人身份,包括非军人身穿配戴有军人专用标志的军服,使用、携带证明军人身份的证件、公文而使人误以为是军人,或者自称是军人。军衔低、职务低的军人冒充军衔高、职务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关系,同时存在的按照诈骗罪来处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
具体区别如下:(1)侵权对象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公私财产权。(2)不同的行为手段。诈骗罪的手段仅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 3、本罪的主体
同时构成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属于法条竞合,按诈骗罪处理,因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构成要件不同,并基于量刑均衡考虑,两者之间此罪与彼罪间界限清晰,两者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交叉和重合关系,仅因行为人的行为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有以下四点: 1、犯罪主体,诈骗罪是自然人犯罪,单位不构成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同时根据我国对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亦不构成犯罪主体,即其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2、主观方面,诈骗罪须由自然人有意行使诈骗行为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他种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便构成刑事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了诈骗罪的定罪以及量刑内容。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也就是说,一旦达到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情形,同时符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