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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效力认定的主体是什么

仲裁协议效力认定的主体是什么

2022-04-17 975
普法内容
对于仲裁协议效力认定的主体分为,仲裁庭的认定权以及法院的认定权。对于前者是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也是仲裁庭取得管辖权的主要依据。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协议效力中提出异议,那么就会牵扯到仲裁庭的管辖权。对于后者,从法院确定仲裁协议有效的角度来讲,法院只能体现对仲裁的监督,又体现了对仲裁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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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律师 陈忠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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