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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赠与已过户。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二.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公证是以法律形
婚前财产加名后要取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但是要能够撤销必须是严重侵害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原财产所有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之一才可以。
婚前加名的流程及费用: 流程: 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
如果婚前房产在婚后加名,属于赠与,过户后没有特定的理由不能要求取消过户。 如果赠与行为存在以下情形,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可以考虑提起诉
法律分析 一方个人的婚前房产如果已经过户了,那么撤销是基本不可能的;房子还未过户,可以在过户之前申请撤销;房产进行了赠与公证但未过户,可以通过公证撤销。具有社会公益的无法撤销。
本人婚前房产,在孩子一岁时被妻子,无理要求增名,现在准备离婚,请问可否要求取消妻子名字,1、如果婚前房产在婚后加名,属于赠与,过户后没有特定的理由不能要求取消过户2、《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
加名后如何取消本人婚前房,在孩子一岁时被妻子,无理要求增名,现在准备,请问可否要求取消妻子名字,1、如果婚前房产在婚后加名,属于赠与,过户后没有特定的理由不能要求取消过户2、《》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其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的,该房产将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要如何分割,根
婚前财产,只要自愿,当然能够加上配偶的名字。加上配偶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能够产生相应的效力,具体就是指发生了赠与财产的效力。首先,一方婚前财产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除非出现赠与财产的行为,一方婚前财产都只能属于
婚前以及婚后加名字的区别在于,赠与行为效力的强弱。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只是在一方个人房产上加上对方的名字,并不一定就能够成立房产赠与的民事法律关系。主张成立房产赠与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列举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存在想要赠与给自己财产的意思。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