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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和执行机关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和执行机关

2024-06-20 2
普法内容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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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视居住怎么执行,适用监视居住的前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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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视居住的执行: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 3、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

    2024-06-04 8
  • 监视居住人员的监视居住条件
    监视居住人员的监视居住条件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其适用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2.犯罪嫌疑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期; 3.犯罪嫌疑人系生活不能

    2021-09-13 143
  • 监视居住执行机关户籍地还是居住地
    监视居住执行机关户籍地还是居住地

    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那么就在办案机关指定的居所。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2020-10-1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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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视居住具有什么适用的机关?

    1、对于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的适用机关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

    2023-07-19 15,340
  • 《关于不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的议案》

    不适用于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不能监视居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监视: (一)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的; (二)

    2021-12-12 15,340
  • 监视居住一般适用机关是什么?

    1、对于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的适用机关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

    2022-10-11 15,340
  • 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监视居住适用于什么罪刑

    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

    2022-04-1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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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 01:13
    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本来应当予以逮捕,但是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改变强制措施,施行监视居住: 第一,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因此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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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视居住后的办案流程 00:59
    监视居住后的办案流程

    监视居住后的办案流程如下: 1、公安立案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在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侦查案件; 2、检察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审查核实案件,是否符合提起公诉的标准; 3、法院决定办理监视居住的,法院继续进行审查核实案件,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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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视居住折抵刑期 01:11
    监视居住折抵刑期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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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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