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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表决权的破产债权人有下列情形: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但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除外;以及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部分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的破产债权人有下列几种: 1对债务人直接享有已生效债权而且有财产担保,未放弃并且未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 2债权附有停止条件,其条件尚有待成就的债权人。 3尚未代替债务人向他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
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
《企业破产法》规定需要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其所需要编制入内的债权范围应当包括两类: 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普通债权。
作为公司企业债权人,主要的申报材料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主体的证明材料;二是债权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主体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1、无担保债权。 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一)债权发生的事实和证据;(二)债权的性质、金额、担保与否,并附证据;(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债务
破产清算债权人都有以下权利: 1、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 2、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3、通过重整计划; 4、通过和解协议; 5、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保证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需分情况讨论。因为保证债权也属于担保债权的一种,最高院关于破产问题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破产债权的具体种类列举了十二种。就其中的第一种和第二种而言,即破产宣告前已经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对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
债权人要回欠款的方法如下: 1、和解法。当事人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者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问题; 2、调解法。可以寻求当地调解机构,对双方的问题进行调解; 3、仲裁法。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