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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过户具有公示效果,此时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是在发生法定事由的情况下,还是可以撤销的。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曾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
首先,当赠与人赠与他人房产时,已经成立了赠与合同,双方都应该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可随意撤销和变更。 其次,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
已过户的房产赠与,原则上不可撤销,不能收回。 没有法定情形,赠与人无法要求撤销赠与协议,返还财产。
赠与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产权已经过户,赠与已经完成,如果没有法定事由,房子是无法要回来的。但是如果存在法定撤销事由,可以撤销赠与。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
已经过户的赠与房产不能收回,除非受赠人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收回;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房产已过户时是不可以撤销赠与的,除非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
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赠与合同,而且已经完成了房产的转移登记手续,这时候赠与人当然不能收回赠与过户的房子。但是,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以及赠与人近亲属人身权益的情况,为了保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序良俗,
首先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拘束力,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而且一般来说,如果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比如说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这时候赠与人就不再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严格意义上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并且
父母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赠与给子女,需要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主要包括了以下三个步骤:第一就是由父母和子女签订赠与合同,在赠与合同之中明确父母将房产赠与给子女的意思表示;第2步就是到公证处申请办理赠与的公证,取得公证处出具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