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行使破产抵销权有什么限制条件
行使破产抵销权有什么限制条件

行使破产抵销权有什么限制条件

2020-02-08 139
普法内容
行使破产抵销权有以下限制条件: 1、行使破产抵销权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 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恶意取得的债权不得抵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撤销权行使有哪些限制,撤销权行使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撤销权行使有哪些限制,撤销权行使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实施的行为。但行使撤销权也有条件限制,那么撤销权行使有哪些限制,撤销权行使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2024-06-11 15
  • 破产申请受理前银行行使抵销权的限制
    破产申请受理前银行行使抵销权的限制

    根据《企业》的规定,银行有权在提起之前的任何时候用自己在正常商业交易中获得的存款抵销存款人到期债务,而一旦提起了破产申请并被受理后,银行的就必须受到诸多限制。这些限制性规定乃是破产法维护全体债权人整体利益、最大化破产财产这一核心价值的集中体

    2024-05-27 3
  • 破产抵销权的限制情况
    破产抵销权的限制情况

    债务人破产抵销权禁止的情况有: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但有特殊原因的除外;以及次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但有特殊原因的除外。

    2021-09-29 16
专业问答更多>>
  • 破产抵销权的限制有哪些, 对破产抵销权的限制主要有哪些

    一、什么是破产抵销权破产抵销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不论债的种类和到期时间,得于清算分配前以破产债权抵销其所“负债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0条对此作了规定:

    2022-02-22 15,340
  • 请问一下撤销权行使有哪些限制,撤销权行使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实施的行为。但行使撤销权也有条件限制,那么撤销权行使有哪些限制,撤销权行

    2024-09-18 15,340
  • 破产抵销权该怎样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破产抵销权的行使方式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实务操作中该怎样行使破产抵消权呢破产抵销权是不是可以自动行使,也就是说,当当事人之间发生交叉债务时,即可起到自动消灭相互债务的效

    2022-10-20 15,340
  • 破产后的抵销限制是什么?

    一、什么是破产抵销权破产抵销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不论债的种类和到期时间,得于清算分配前以破产债权抵销其所“负债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0条对此作了规定:

    2022-03-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建设工程行使法定抵押权的条件是什么 01:31
    建设工程行使法定抵押权的条件是什么

    建设工程行使法定抵押权的条件有以下几个:1.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2.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先行催告权。3.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现程序、方式。4.在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内。第一项是指建设工程必须按期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2,137 15,340
  • 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有哪些 00:56
    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有哪些

    如果债权债务想要相互抵销,需要同时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抵销人与被抵销人必须互负债务。互负债务的意思是,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两个债权债务关系,互享债权、互负债务。并且,这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都必须是合法的,非法债务不能参与抵销; 第二,

    1,170 15,340
  • 什么条件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01:35
    什么条件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通常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的情况时,在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对于应该先履行债务的

    1,649 15,340
公司法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