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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就可以进行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解散事由出现; 2、公司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而解散; 3、人民法院依照股东请求予以解散公司;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应当自解散后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根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公司遇到下列情况应当进行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
公司法中没有具体规定上市公司的符合条件,证券法对上市公司的上司做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清算是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以后清算组参与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法人资格的程序。 一般来说,公司解散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以及因股东会决议解散
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解散清算公司:一是自行解散。股东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大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形成后,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权比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有权提出议案,并在股东大会上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明确指出的是,单凭某位股东的私人意愿,无法独自决定公司是否实行清算事宜。 股东也可以在符合特定法定情况的情况下向当地人民法院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
公司清算组的成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是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的,清算组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
需要进行清算手续的是指公司解散的情形,但是公司进行合并或者分立时,都不需要清算。就算公司因为分立、合并,公司法人消灭的,也不需要逬行另外的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进行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的程序,办理工商登记后就可以完成分合工作。一般
公司破产后要清算,首先需要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时候,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提交破产申请书。因为没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公司本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