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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结论书是在社保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取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但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
领到工伤认定结论书后可以申请劳动纠纷调解或仲裁。 领取工伤鉴定结论后,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的,可申请劳动纠纷调解、仲裁。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享受工伤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不合理。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再做鉴定是不合理的。因为出工伤认定结果就意味着已经向相关部门递交过材料,不需要再去做一次鉴定。如果对于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可以选择向行政部门进行复议,如果对于行政复议结果还是不满意,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有固定的流程,你自己认为工伤没有用的,需要单位或者本人申请,经过当地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就是社保局)下设的工伤认定机构认定后才算,认定后会有认定书给劳动者和单位的,然后才能在指定的时间去指定的医院
不是有诊断结论,是由职业病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确定为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
工伤认定和工伤评定伤残等级不是一回事。 1.职工受工伤后,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审查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劳动行政部门认为属于工伤,发给工伤认定决定书。 2.医疗终结,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的,劳动保障行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共三类证明材料。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中要写明造成工伤的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等信息,这是申请工伤认定最核心和最重要的材料,
工伤认定书可以自己拿。也可以让工伤员工单位领取。工伤认定是劳动部门通知领取的,一般会通知经办人去领取。如果员工本人申请的并没有委托他人,那么会直接通知员工领取。如果员工非本人去申请的,而是委托单位申请,那么工伤认定书也是由委托人带为领取之后
工伤认定有没有伤残鉴定,需视情况而定: 1、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