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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逮捕的审批条件

刑事逮捕的审批条件

2020-02-29 154
普法内容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逮捕的条件有以下几个: 1、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2、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3、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4、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5、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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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22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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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20 15
  • 贪污被逮捕了,请问刑事诉讼批捕条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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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1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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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2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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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6 15,340
  • 刑事诉讼法一审部分审判人员批准逮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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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2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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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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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区分批捕与逮捕 01:12
    如何区分批捕与逮捕

    区分批捕与逮捕,最明显不同就是只有批捕了之后才能逮捕,批捕是逮捕的必要前提,没有批准的逮捕都是非法的行为;具体区分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说: 1、批捕与逮捕的执行主体是不同的,批捕指的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罪犯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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