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民法典规定无因管理的追偿权
民法典规定无因管理的追偿权

民法典规定无因管理的追偿权

2024-07-05 6
普法内容
保证人对于债务人的追偿权,主要来自于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内部法律关系,一般情况下,保证人提供保证,是根据主债务人的委托而进行的,双方之间通常签有协议,因此相互间的法律关系为委托关系,保证人可以根据双方间的协议以及关于委托的法律规定向主债务人进行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民法典无因管理管辖如何确定
    民法典无因管理管辖如何确定

    《民法典》只对无因管理内容作出了规定,但对无因管理纠纷管辖权没有作出规定。无因管理纠纷一般由被告人或者无因管理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 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

    2024-06-19 35
  • 2022民法典中的无因管理最新规定是什么?
    2022民法典中的无因管理最新规定是什么?

    1、无因管理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它是法定之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在进行无因管理的时候,管理人往往会支出一些费用。 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无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受益人来承担,如果管理人因此受到损失的,还可以请求受

    2021-06-09 31
  • 民法典规定捡到的手机是否属于无因管理
    民法典规定捡到的手机是否属于无因管理

    捡到的手机是否属于无因管理 如果只是单纯的捡到手机并及时归还的,则不属于无因管理;如果手机有损坏,拾得人维修了手机,那么就可能构成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四点: (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

    2024-06-21 30
专业问答更多>>
  • 民法度典无因管理人问题的无因管理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除企业之间的留置外,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而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所享有的债权与管理事务并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因此无因管理中不能留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6-03 15,340
  • 民法典无因管理可以叫无因管理债权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因管理属于法定之债,因为我国合同编明确规定了无因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

    2023-03-22 15,340
  • 民法典中规定的为什么要债权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种法定之债,即是依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债,成为无因管理之债。 具体规定为:《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

    2022-10-13 15,340
  • 《民法典》关于无因管理如何规定?

    《民法典》对于无因管理的规定主要阐述了无因管理的定义、特征以及义务。无因管理是行为人无义务的行为,为了不造成他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的法律事实。

    2023-11-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无因管理是指什么 01:11
    无因管理是指什么

    无因管理,是指并没有受到他人的委托,也不存在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是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要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否则无法构成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1

    2,919 15,340
  • 民法典居住权规定有哪些 01:21
    民法典居住权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是指,当事人对他人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首先,居住权的设立需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该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住宅的具体位置、居住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居住权持续的期限以及产生争议时的解决

    7,058 15,340
  • 无因管理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 00:47
    无因管理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

    无因管理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在无因管理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也是属于侵权行为的,既然属于侵权行为,则侵权人就应当对被侵权人进行赔偿。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

    2,931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