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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更改户籍上的名字,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更改,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
可以更改的,到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
如果出生证和户口本上的名字不一样,就需要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两者是同一人。建议到孩子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或者请求公安机关在孩子的户口本上“曾用名”一栏加上孩子在出生证上的名字予以证明。
不需要更改,并且不能更改: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10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并且户口可以迁移; 2、而《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原则上来说,就是不能
可以更改的,到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可以更改户籍上的名字,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更改,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姓名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不容剥夺。 但必须承认,在现实生活中,公民变更姓名还是非常
派出所不让改名字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法律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因此,改名是法定的权利,只要当事人的理由是正当的,就可以更改姓名,派出所不愿意更改的
没有结婚证办理出生证明的,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卫生部门申请办理。因为出生医学证明只是婴儿最直接、最原始的身份证明记录和证明,是卫生部门的专属权力。只需要提供父母的相关信息,那么就可以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不需要带着结婚证,只需要带着父母双
补办出生证的流程如下: 1、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此时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新生儿的父母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书面申请要写明孩子出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