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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76号)有关规定: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
结婚证丢失不可以给孩子上户口。要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应该携带身份证到民政局重新补办结婚证。孩子入户需要提供小孩的出生证明、孩子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身份证明。
我来告诉你丢失结婚证补办一方户口本可以用这个问题吧: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
不可以,需要补办,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
户口本是未婚,结婚证丢了,可以离婚。可用另一本结婚证办理。同时要说明户口本不一致的情况。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
户口本丢了,根据《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的规定,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填写补领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
我国法律实行婚姻自由,也实行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登记结婚后,男女双方可以互相成为家庭成员,只要符合双方的约定。换句话说,结婚后可以男方加入女方的家庭,也可以女方加入男方的家庭。但是婚姻法并没有明确指出,结婚后男女双方一定要
没有结婚可以分户口。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即使没有结婚,也可以分户口。对于分户的规定不同地区有不一样的要求,现大多数地区,只要成年已满18周岁,有独立生活能力即可分户。分户需要的材料大致如下:1、申请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的户口本;3、单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