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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是在结婚证为依据的,户口簿显示已婚,不代表双方的婚姻关系有效。双方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不是有效的婚姻。则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所以,不需要离婚。但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结婚,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视为事实婚姻关系,
伪造户口本办理婚姻登记,当然属于无效婚姻,这婚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涂改、伪造或使用虚假,无效的婚姻登记资料办理婚姻登记的,该婚姻登记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网站资料,__1431.夫妻投靠户口迁移须知结婚已在投靠的另一半所在地事实上寓居,本人及其未成年娃儿(在校生不超出19岁),可持如下证明手续等到入户地派出所申请解决: 1、另一半两方签字的书面申请; 2、《结婚证》原件
离婚后户口本上仍显示已婚,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变改。需要当事人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离婚相关证件、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
伪造户口本办理婚姻登记,当然属于无效婚姻,这婚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涂改、伪造或使用虚假,无效的婚姻登记资料办理婚姻登记的,该婚姻登记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
如果没有结婚登记,就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就是同居的关系,就涉及不到离婚这一说法。同居与婚姻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所以同居并不意味着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同居只能算作是一种事实婚,但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婚,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
离婚孩子归女方孩子户口迁移流程如下: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再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女方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
离婚孩子跟妈妈的户口迁移如下: 1、先持离婚判决及生效证明书; 2、女方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办理户口
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的流程和需要的材料如下: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