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
没有生产许可证生产出的产品是禁止销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企业未依照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诉讼标准的规定(一)》公通【2008】第三十六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掺入生产、销售的食品中
两罪同属食品方面的犯罪,在犯罪客体、主体及主观方面都是相同的。两罪的主要区别为: 1、行为方式不同。前者在客观上表现为实施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后者在客观上表现为实施在生产、销售的食品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认定: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
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混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知道混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应立案追诉。使用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三个档次的定罪量刑情节,分别对应三个档次的量刑幅度: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对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犯了生产有毒食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
生产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行为犯,实施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即构成犯罪; 2、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