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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公司因下列情形解散的应当开始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别的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4、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此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
公司合并解散不需要清算。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出现下列事由时公司解散需要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的必须清算: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四)人民法院
1.公司清算之后即告终止,公司主体不复存在。 2.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两种后果: 第一,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
公司清算组的成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是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的,清算组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的解散程序为: 1、由公司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可以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应当在15天内成立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清算组。 2、政府有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受理,其中,公用企业和国计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