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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适房分为一类经适房和二类经适房,我们平时说的经适房指的是一类经适房,即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普通住宅,面向社会公开发售。 2.一类经济适用房满五年才可以上市交易。有些城区还需要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开具放弃优先回购证明。
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条件是: (一)已住满五年、核税缴税,已具备领取房产证; (二)已就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根据国家七部委2007年11月19日出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对于福建经济适用房出租吗问题的相关规定:第33条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同时,根据该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是指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的无房或住房未达标的中低收入家庭,其中优先出售给低收入家庭的无房或住房困难户。经济适用住房的承租对象是指
以下情况是不得出售二手经济适用房的: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经济适用房。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
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交以下费用: 1、契税,大概为2%至4%; 2、个人所得税,一般按房款的1%进行缴纳; 3、印花税,按照0.05%的税率缴纳; 4、买卖手续费、测绘费、交易费; 5、登记费、工本费等
经济适用住房,常简称为经适房,等同于国宅;指由中国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所谓
经济适用房申请应符合以下的三个条件: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经济适用房属于政府推出的福利性住房,收入低、住房困难的民众可以申请,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首先,家庭中至少要有一个成员,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五年时间以上。其次,家庭收入符合市、县
购买经济适用房一般需要注意的以下几点事项: 1、需要注意所购买的房产是否存在一房多卖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针对不可以立即办理过户的,具备一房多卖非法目的,卖房人将有足够的时间寻找下一个购买者,且不易被权利人查实到。 2、所购买的房产长期无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