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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可以找律师详细咨询先让律师知道是什么纠纷具体情况是什么
很多人说投资担保公司跑路,老板无力偿还,所以钱应由政府承担,这种说法不完全准确。虽说理论上政府确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实际操作中寄希望于政府为这种个人独立的经济行为买单完全不现实,自己别被利益蒙蔽双眼
关于您问的担保公司跑路维权这个问题首先,担保公司跑路债务关系不会消失,担保公司在合同中扮演的是担保方,而借贷双方的债务关系不会因为担保方的跑路而消失,也就是说就算担保公司跑了债务关系依然存在。 其次,
上门讨说法也不构成扰乱社会秩序,上一个门再争吵也不是社会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以上
借款人跑路的话,担保人就需要承担约定的担保责任。这里的担保人,一般来说都是指保证人。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以及第十八条的规定,保证人在我国法律中主要分为,一般保证以及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情形。其中,一般保证之中,如果债务人跑路了,债权人也得通过诉讼
债务人跑路,如果债务上设有保证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如果债务人有配偶,且债务是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可以直接要求其配偶偿还,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这类案件,通常属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若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属最后居住地基层人
通常情况下,欠钱不还人还找不到了,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那法院就会受理。债务人失踪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债务人是失踪人。失踪人欠的税款、债务和要支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