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债权凭证制度的积极作用在什么方面
债权凭证制度的积极作用在什么方面

债权凭证制度的积极作用在什么方面

2020-07-30 96
普法内容
债权凭证制度的积极作用: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可以督促被执行人尽早履行债务;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以及可以提高结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债权凭证制度中的效益有何作用
    债权凭证制度中的效益有何作用

    债权凭证制度中的积极作用如下: 1、提高结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 2、确立再申请执行制度,保障当事人权利; 3、督促被执行人尽早履行债务。

    2020-02-23 85
  • 什么是债权凭证,债权凭证制度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债权凭证,债权凭证制度是什么意思?

    一、债权凭证发放的确定 为保证债权凭证在执行程序中运用的严肃性,规范发放程序,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实现债权凭证的真正目的,依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中运用债权凭证的制度的规定》的规定,债权凭证发放必须是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

    2024-05-27 27
  • 债权凭证制度表述它有哪些主要作用
    债权凭证制度表述它有哪些主要作用

    在债权凭证制度,积极作用有: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可以督促被执行人尽早履行债务;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以及可以提高结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

    2020-12-11 115
专业问答更多>>
  • 债权凭证的积极作用到底都有啥?

    债权凭证制度,保留了当事人私法上的请求权,发放债权凭证,确立了执行程序中债权保留制度,可以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在执行终结后,仍受法律强制力保护的问题。(2)这种制度只是本次执行程序终结,而非执行程序的

    2022-11-02 15,340
  • 债权凭证制度具有哪些特征和作用

    1、债权凭证制度中的积极作用有提高结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督促被执行人尽早履行义务等。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证明其债权存在并明确未执行

    2023-03-13 15,340
  • 什么是债权凭证制度的价值取向

    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制执行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维护的司法救济手段维护的司法救济手段。因客观原因无效或者无法执行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终止或者暂停执行。

    2021-12-21 15,340
  • 关于债权凭证制度的问题

    1、债权凭证并没有改变人们对法律借据的理解。2、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3、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了诉讼成本。4、债权凭证的实施很容易导致执行人滥用职权。《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转让执

    2021-12-2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宪法实施的积极作用主要包括 01:15
    宪法实施的积极作用主要包括

    宪法实施的积极作用主要包括: 1、宪法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 2、其次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 3、合理的法律体系的建立是实现宪法的基本形式之一; 4、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 5、宪法是立法体制发展与完善的

    1,706 15,340
  • 著作权有什么作用 01:17
    著作权有什么作用

    著作权的作用:在作品登记后,能够方便快捷地举证,防止别人侵权仿冒。通过版权登记,制止别人私自使用或抢先注册自己的未注册商标,以及非知名商品的装潢;保护自己已失效的外观设计专利,制止别人用不正当手段使用自己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制止别人抄袭、

    2,302 15,340
  • 凭什么强制报废我们的车 01:14
    凭什么强制报废我们的车

    强制报废车辆是因为车辆的使用已经达到一定年限,或者因为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且无法修复,如果继续使用将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生态保护,因此依照政府规定应当进行报废处理。根据最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可知,私家车的使用不

    1,196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