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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没成,彩礼能返还。 如果双方没有领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除此之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两种情况下,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不过这两种情
彩礼又称财礼、聘礼、聘财,是在缔结婚姻时男方家向女方家赠送的聘金、礼金。 我国在对彩礼的范围界定上,主要还是依靠当地的习惯和具体的案例来进行判断的,不能想当然的进行判断。法律上针对彩礼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呢,法官在处理这些案件时时怎么处理的呢
未领结婚证分手可以要回彩礼。有以下情形彩礼可以不予返还: 1、双方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即双方已满足登记结婚条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
一、双方未结婚能否要回彩礼关于彩礼能否要回,因为这一争议在我们实际生活中广泛存在,在司法实践中也认识不一,所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
彩礼能否退还,需要结合彩礼的性质、数额、用途等情况综合考虑。有下列三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
彩礼作为结婚的附条件的赠与,是可以退的,但是只限于三种情况,比如双方并未登记结婚,或者已结婚未居住在一起,或者给付彩礼导致对方婚前困难,其他情况彩礼一般是不予退的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要回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其中第(二)、(三)两种
离婚时,彩礼需不需要退还,可以根据下面两种情况来判断: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结婚登记,那么彩礼作为附条件的赠与,赠与条件已经成立,所以赠与已经完成,彩礼属于一方接受的礼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作为双方结婚登记后,一方接受的礼金,应当认定
离婚时,女方不一定需要退彩礼。 首先,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的,用以表示与对方缔结婚姻诚意的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
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需要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2、3项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