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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探视权,有哪些规定

离婚后女方探视权,有哪些规定

2024-05-09 7
普法内容
问题解答: 离婚后女方作为不直接抚养方可以获得探视权。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男方作为直接抚养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女方探望子女,如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女方的探望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n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n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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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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