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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数卖中买受人权利顺序: 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 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 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家基于各种考虑会将同一套房子先后卖给不同的人,这就是一房二卖或者一房数卖,那么一房二卖的履行顺序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 就两个合同的履行而言,首先应当以请求办理过户登记的先后,确认买受人中先行使请求权方的行使登记
根据我国相关的条例规定,出租人对同一房屋多次订立租赁合同,承租人均主张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履行合同:依法占有租赁房屋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承租人在合同订立前已订立合同的。承租人未取得租赁房屋,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
一房数卖中买受人权利顺序如下:依法过户登记的先于依法实际占有的,依法实际占有的先于首先支付房款的,首先支付房款的先于尚未支付房款的,首先签订合同的先于后续签订合同的。
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要求应该予以支持。但是恶意办理登记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优先于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权利人。也就是恶意串通人的权利不保护。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
我国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可以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这两类。具体来说,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以下3类人群: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以下3类人群:1
房屋买卖的手续程序主要包括:1、买方看房;2、与卖方签订意向书并支付定金;3、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预售合同;4、支付首付款;5、支付购房尾款,办理产权过户登记;6、卖方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具体交易程序根据交易类型的不同、双方约定的不同,
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租父母、兄弟姐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法定继承有顺序要求,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