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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股东必须认缴完成所有出资,否则对其他股东构成违约。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则不能分得利润。未出资是对其他股东的违约。在请算前,清算组不仅要追缴他的出资,而且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对公司的破产承担以其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
根据公司法对非货币出资的要求,以工业产权出资应当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这种财产权应为专有权,而不只是其中的使用权,使用权的许可是无须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当然,就学理而言,工业产权的使用权出资并非不可,如以使用权出资,其作价金额与专有权当然有
房产出资方不一定享有产权。如果房屋产权登记时,出资方的名字也登记在不动产证上,作为共同产权人,就是享有产权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
根据公司法对非货币出资的要求,以工业产权出资应当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这种财产权应为专有权,而不只是其中的使用权,使用权的许可是无须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当然,就学理而言,工业产权的使用权出资并非不可,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
未出资和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是否享有知情权对于没有实际出资和没有足额出资的股东是否享有知情权,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然而股东知情权是公司股东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是行使其他股东权利的基础和前提,股东知情权
对于公司股东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义务的股权是否能够依法转让,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章程约定股东应当在指定期限缴足实缴出资,但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已经缴纳章程约定已经到期部分应缴出资或全部出资期限均未届满的,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也可以进行转让。这种转让并不会免除股东的出资,而是在公司股权转让的同时,原股东的出资义务也转让给了新股东。新股东在受让股权后,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在
职务成果,顾名思义,是由于职务产生的成果,一般指的是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或者利用单位的设备等条件完成的智力成果,有可能形成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职务成果的所有权,一般归单位所有,员工没有所有权,所以员工一般情况下没有资格以职务成果对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