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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不合理的,可以找以下部门处理: 首先可以找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来解决。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管辖区域内的征收及补偿相关的工作,而拆迁安置问题也在征收及补偿的范围内,所以对于拆迁安置不合理的情况我们直接到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部门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
农村无证建房强拆一般没有赔偿,但以下两类无证房除外:六七十年代前建造的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城乡规划法》出台之前以及在法律和登记制度未完善时建造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补偿包括房屋征收补偿费、房屋征收周转补偿
第一条为了做好征收、征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
对拆迁安置不满意的维权: 1、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 2、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1、不满意房屋拆迁补偿款,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
对门面拆迁补偿不满意,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权: 1、听证: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发布并征求意见时,被拆迁人可以向有关征收部门申请听证,提出维权的意见; 2、对于评估报告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于复核评估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
在进行房屋征收时,对房屋拆迁面积的认定为有房屋权属登记证的,以该证标注的面积为准,没有房屋权属登记证,则以建房批准的文件上面积为准。农村二层或多层房屋拆迁合法面积的认定方式具体如下: 1、有合法的房屋权属登记证的,以该证标注的面积为准; 2
农村拆迁安置房能办房产证。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相关法律规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