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职责有:召集股东会会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
董事会的成员(董事)由各董事组成。 董事会作为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构的业务执行机构,是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董事会由各董事组成,董
按《公司法》规定,除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由国家委派的董事和董事长外,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罢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和罢免。因此,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和罢免的公司,董事会有权罢免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实行集体领导,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和领导管理、经营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股东大会职权的权力机构。对外是公司进行经济活动的全权代表,对内是公司的组织
董事会成员由一名董事长,一至两名副董事长以及数名董事构成。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任期最高不超过三年,具体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不一定是董事长,但是一定是董事会成员。董事会的三大职能有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以及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等。董事的任期是三年,是可以连选连任的。
1、职工董事享有与公司董事、监事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2、职工董事应当经常或者定期深入到职工中听取意见和建议; 在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代表职工行使权利,充分发表意见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定。董事会的成员,也就是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召开董事会会议时,如果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的章程、股东大会的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公司的董事组成的,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这二者在职责、成员任期等方面存在差异。股东会负责的关于公司大局方面的决策,而董事会负责的是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具有较大区别,主要在于: 第一,产生的原因不同。民事责任是平等主体,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需要承担的责任;刑事责任则是因为,行为人违反了刑法规定所要承担的责任。 第二,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民事责任承担的形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