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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法定要件是: (一)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二)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三)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秩序和经济利益; (四)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为严
填合同时被骗的,即双方签订合同是由于受到一方的欺骗才做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并且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
我国刑法规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因此,在满足法定情形下,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下面是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详细规定:首先是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其次只能由过失构成;客观上是因为严重不负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构成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要件具体如下: 1、犯罪主体要件;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主体不能构成本罪。 2、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问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
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
在拖欠款项的情况下,是否有合同关系着通过什么方式维权会比较有效的问题。未签订合同如何追讨欠款的办法主要有: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打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要注意打电话的时候记得录音,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还可以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以及第62条的规定,对于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情况,双方当事人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换句话说,就算双方事先约定不明确,也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合同的履行期限问题达成新的约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