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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1.2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一般是可以被继承的。继承了股东资格,便享有股东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
一、提名不同 1、非控股股东:非控股股东不可以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进行提名。 2、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进行提名。 二、持有股份不同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绝对多数或者相对多数股份的那个股东,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个公司。 如果是个人
1、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
绝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拥有50%以上的有表决权的股份,能绝对保证对控股子公司的高管的任命和经营。相对控股股东:拥有的股份不足50%,但仍能决定子公司的高管和经营,一般情况为不足50%股份的第一大股东,
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区别主要在于两者所持有的股份的份额不同。 绝对控股,是指在股比中,达到了百分之五十或超过百分之五十,在董事会中的席位,已经达到能够独立决策的能力。相对控股,是指在股比结构中,低于百分之五十,其还达不到可以独立决策的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公司的董事组成的,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这二者在职责、成员任期等方面存在差异。股东会负责的关于公司大局方面的决策,而董事会负责的是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争取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应及时答复,起过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有一半以上的股东不同意转让,同意的股东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