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判决书生效后申诉期有时间限制。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如果各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不同,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
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法院的主持下,可以和申请人达成协议,分期付被执行款项。如果有能力执行,且法院不准许,则不能分期付执行款项。暂时没有执行能力的,法院一般都会准许和申请人签订执行协议,分期付款。
在判决生效后执行前,不可以申请保全,如果是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在诉讼之前申请,判决已经生效,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其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申请保全。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只对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而未对当事人约定对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给付每一期债务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起算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近年来,随着认识的深入,理论界和司法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
过了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限,仍然可以申请执行,但可能不会得到满意的结果。试试吧。也许有意想不到的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
①鉴于民事诉讼法对二审期间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效力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二审期间庭外和解,未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或制作调解书的,作为诉讼外和解协议,与执行和解协议相类似,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或者双方撤回上
无履行期限的债务,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没有对还款的时间作出明确约定的债权债务关系。面对此种情况,要明确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可以分四步进行: 1、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约定一个还款时间,诉讼时效自约定时间届满之日起算; 2、可以用其它方式确定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在法律上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关于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是从公民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起算的。关于行政诉讼,它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先经过行政复议再进行行政诉讼,这种情况下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期限是十五日,是从公
判决书生效时间不一定是判决书上的日期。具体情况如下: 1、民事一审判决书。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间是15天,因此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上诉期过了之后,也就是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