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监护权变更是应该如何样的
监护权变更是应该如何样的

监护权变更是应该如何样的

2024-06-06 12
普法内容
孩子抚养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0条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4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所以,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通过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需要具备以上几个法定条件之 一,当然也可以是其他法律认可的证据和材料,同样可以提起诉讼。当然,夫妻双方也可以先协商,看能否通过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监护人变更应该怎样变更监护人
    监护人变更应该怎样变更监护人

    我国法律规定当一方不存在有监护的条件时,另一方满足要求的话可以变更监护人。 1、首先向所管辖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 2、根据法律规定,先监护人不合理由变更到哪方。 3、并确定该案发生的一些特殊问题。

    2021-02-03 348
  • 应该怎样写监护权变更的申请?
    应该怎样写监护权变更的申请?

    变更监护权的申请书需写明以下内容: 1、标题为“监护权变更申请书”; 2、写明被监护人和监护人的基本信息; 3、写明监护权变更的事实和理由; 4、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申请变更监护的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2021-04-18 142
  • 变更监护人应该怎样
    变更监护人应该怎样

    对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让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不服指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和人民法院要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2022-04-12 367
专业问答更多>>
  • 夫妻离婚后,一方要变更孩子的监护权,要应该如何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孩子的,或者取消对方的孩子监护权。如果确有变更事由,应由依法变更。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

    2022-09-17 15,340
  • 子女监护权变更的原因,子女监护权变更应该怎么办

    变更监护人的程序主要有: (一)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 (二)申请变更监护人,此处的申请人较广泛,可以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

    2021-10-15 15,340
  • 监护权应如何变更,监护权什么时候终止

    监护权应该协议变更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监护权在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等时候终止。

    2023-01-28 15,340
  • 监护人去世变更监护人应该如何确定?

    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依法应另行确定监护人。所以,撤销监

    2022-07-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老公应该如何变更抚养权 01:12
    老公应该如何变更抚养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想要变更抚养权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双方私下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时,双方协议离婚的,变更抚养权后需要到民政局进行抚养变更登记;双方起诉离婚的,就需要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抚养变更登记。另

    634 15,340
  • 变更监护人程序 01:19
    变更监护人程序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变更监护人的程序只能到法院办理,监护人不履行职责的,应当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按照普

    2,045 15,340
  •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 01:08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

    以下情形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 1、监护人不履行自己应尽的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2、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但为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有家庭暴力、虐待或对子女明显的不利的,

    901 15,340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