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破产债务还需要还吗
破产债务还需要还吗

破产债务还需要还吗

2020-01-12 123
普法内容
宣告破产后债务需要偿还,债务人破产之后,其债务应当由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对其他债权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个人破产后还要债务还清吗
    个人破产后还要债务还清吗

    需要的,申请破产后并不是不用还钱了。 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下列顺序清偿: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普通破产债权。

    2020-12-03 15
  • 个人破产了还要不要还债务
    个人破产了还要不要还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在破产之后,其先前所负担的债务是仍然需要偿还的,该企业的投资人需要以个人的财产承担无限的债务清偿责任。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破产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

    2020-07-27 122
  • 破产后还债需要交清欠债吗
    破产后还债需要交清欠债吗

    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公司财产是独立于其设立人和股东的,对公司债务,只以其所有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个人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超过出资额的部分,股东个人不承担责任。所以,公司破产的,只需要用公司法人所有的财产偿还债务。公司财产不足

    2020-04-06 185
专业问答更多>>
  • 酒店发生破产费用还需要还债务吗

    申请破产后也是要偿还债务的。 破产后,破产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

    2023-07-09 15,340
  • 申请破产还债后还要把债务还清吗

    公司申请破产被法院宣告破产的,应依法进行破产清算,以破产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顺序偿还相关债务: (一)职工的工资、补偿金等; (二)社保费用和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

    2022-06-05 15,340
  • 债务纠纷破产执行要还还吗

    1、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无破产财产的,债务消灭,不需要再偿还。2、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需要用公司剩余财产偿还债务。用公司所有的财产偿还债务后,仍不偿还的债务,公司不再(也无法)偿还,债务消灭。《企业破

    2022-10-19 15,340
  • 公司债务太多申请破产后债务还要还吗?

    企业破产的,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 企业破产程序中,债务清偿按《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顺序分配。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

    2022-08-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申请破产了还要偿还债务吗 01:01
    申请破产了还要偿还债务吗

    债务人申请破产之后,对于法定债务仍应当偿还。具体来讲,偿还顺序如下:首先,在申请破产之后,对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务人应当随时进行清偿。其中,当债务人无法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则先对破产费用进行清偿。如果是无法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

    2,230 15,340
  • 破产了债务由谁还 01:16
    破产了债务由谁还

    通常情况下,公司破产后,债务以公司资产进行偿还。破产公司的财产应当按照以下顺序用于清偿各类债务: 1、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支付职工工资、医保和养老保险费用、补偿金,以及应付给职工的医疗补助等费用。 3、支付欠缴的社保费用和税款。

    1,505 15,340
  • 个人破产债务就不用还了吗 01:06
    个人破产债务就不用还了吗

    个人申请破产之后,并不意味着不用继续偿还债务。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破产制度仅仅是法院认定了,当事人暂时失去还债能力。如果债务人在考察期内,获得了新的财产或者收益,能够继续偿还债务的话,依然需要履行相应的还债义务。具体来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

    2,837 15,340
公司法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