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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征地过程中未依法公示,被征收者有权拒绝拆迁,同时采取如下步骤维护自身利益: 1.核查征地合规性:首要任务是核实是否真的缺少《征用土地方案公告》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按规定,上述两则公告应公示于被征地场所,使被征收者知情权得以保障。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被拆迁人在签订过《安置补偿协议后》,在补偿款尚未到位的情况下,拆迁人就要求其腾房进行拆迁,该如何应对呢?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的被拆迁人,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给付时间,但拆迁方没有按时给补偿款,被拆迁人可以先联系征收方进行协商,督促对方尽早发
如果你合同中有约定工作地点单位搬迁你可以拒绝并可以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如下:r1、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由拟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r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申报的材料有: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
这里要进行区分。如果被拆迁人已经和拆迁人签定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只要拆迁人按照协议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那么被拆迁人就要进行补偿; 若不搬走的,拆迁人有权人要求被拆迁人搬走,并拆除房屋。若没有签订拆迁补偿
补偿款没到是否可以拒绝搬迁,取决于拆迁补偿协议具体如何约定。被征收人和房屋征收部门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中,如果约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先行支付补偿款,则被征收人有权拒绝搬迁;如果约定房屋征收部门在被征收人搬迁后再支付补偿款,则被征收人拒绝搬迁属于
判决执行期限的规定如下: 1、法院判决书是具有永久的法律效力的,除非被依法撤销; 2、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
可以拒绝收房的情况如下: 1、没有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没有任何原因就延迟交楼,在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才交房的; 3、没有得到批准,开发商就对房屋结构和约定的配套环境进行改变的; 4、开发商经批准对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