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二婚的离婚需要的证件如下: 1、结婚证; 2、户口本; 3、身份证; 4、离婚协议书; 5、两张二寸照片。 协议离婚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一、协议离婚需要的条件: 1、要求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必须是在我国境内办理的结婚登记,在境外(含港、澳、台)办理的结婚登记,不能在我国境内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但双方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根据涉外诉讼的规定,在我国境内办理调解离婚。涉外婚姻如
×××,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公司员工,住××市××路××号×××室×××,女,生于××××年×月×日,汉族,无业,地址同上。×××与×××于××××年×月×日经人介绍结婚,婚前了解不深,认识三个月后即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和,
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或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 一、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二、可以由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
二婚的离婚要的证件: 1、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有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有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及副本,还有相关证据材料;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应该去哪里办理变更离婚协议 男女双方已经依法进行协议离婚,并办理离婚登记之后,一方对于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问题而反悔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变更离婚协议:1、一方反悔,且另一方也同意更改离婚协议书的,可以自行变更,重新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男女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结婚证,以及夫妻双方各三张两寸的证件照片。另外,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包括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已经就离婚涉及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事项,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由于离婚具有极强的人身属性,目的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