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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
介绍卖淫罪既遂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既遂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新刑法对介绍卖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
法律分析 犯介绍卖淫罪既遂的,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
介绍他人卖淫的犯罪分子,应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可知,介绍他人卖淫应被判处
介绍卖淫罪是侵犯社会主义良好风尚的犯罪行为,对行为判处多少年的刑罚,需要依照行为人犯罪的情节轻重来进行判断。如果行为人介绍他人卖淫的,那么可以对行为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并且判处罚金。如果行为人介绍卖淫的行为,达到了情节严
触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具体要看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又或者是独立适用附加刑;2、行为人的社会危险性和人身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