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担保连带责任有没有期限
担保连带责任有没有期限

担保连带责任有没有期限

2021-12-14 31
普法内容
连带责任担保是有期限的,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有关担保人有没有连带责任?
    有关担保人有没有连带责任?

    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要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1-02-18 111
  • 担保期限与连带责任有什么关系
    担保期限与连带责任有什么关系

    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应当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是不得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也不得与主债务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021-03-25 80
  • 借钱的连带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承担有没有期限限制
    借钱的连带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承担有没有期限限制

    借钱的连带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承担有期限限制,保证期间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也不得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021-02-12 61
专业问答更多>>
  • 有没有欠条写连带责任担保的最长期限

    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023-03-17 15,340
  •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无限责任反担保有哪些区别呢?

    保证的方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一种是一般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无限责任担保”都属于连带责任保证范围.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有证据证明

    2022-08-04 15,340
  • 股东责任连带保证担保中的连带责任有限制吗

    股东签的连带责任担保有期限。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了保证期间的就按照约定的履行;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

    2022-10-12 15,340
  • 借钱的连带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承担有没有期限限制

    借钱的连带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承担是有时间限制的,这个时间限制就是保证期间,这个保证期间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那么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023-08-0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02:14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

    12,691 15,340
  •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吗 01:16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吗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用不用明示,应进行区分:没有违约时,先履行的一方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用明示;已经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进行履行时,则先履行的一方行使就用明示;在先履行的一方不能履行等,但没有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

    587 15,340
  • 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 01:00
    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对债务人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措施并就其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保证人有拒绝承担

    2,626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