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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公司法》第七十二
一般情况下,只要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私下签的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 私下签署的协议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
股权代持是指隐名股东实际对公司股权进行出资,享有公司股权的实际持有权利,但是明面上由显名股东持有公司股权;股权代持一般都要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显名股东代为持有隐名股东的股权,但是出资、投资权益以及股份分红由隐名股东享有。
公司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如果不具有下述无效要件,那么是有效的: 1、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3、违背公序良俗;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
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和配合:事先起草股权代持前,应让公司、其他股东出具一个同意和配合的书面承诺。 (1)公司书面承诺:公司知晓股权代持、认可实际股东,实际股东可以直接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配合实际股东身
和别人签订代持股协议合法的。若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利益,则具有法律效力。代持股协议可以进行公证。
代持股股权的转让依照以下流程进行: 1、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 2、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的,可以转让股权,股权转让后应当变更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 3、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应当依照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的处置方式。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隐于幕后,名义股东则接受隐名股东委托,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事实上,在我国
代持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按照规定,只要不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就是有效的。因此,代持协议只要双方签字认可后即有法律效力,第三方公证不是必要条件,公证只是增强了协议的证明性。股权代持协议是一种最为常见的代持协议,但是股票代持是有一定风险
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名义股东取代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在公司中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实际出资人往往只享有依代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