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具体有什么的
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具体有什么的

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具体有什么的

2022-04-16 44
普法内容
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有: 1.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 2.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 3.子女干涉父母再婚的行为; 4.干涉寡妇再婚的行为; 5.干涉男方到女家落户结婚的行为; 6.干涉非近亲属结婚的行为; 7.干涉或强迫他人离婚的行为; 8.干涉老年人再婚的行为; 9.干涉他人复婚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婚姻自由案件中,哪些情形是属于干涉婚姻自由案件
    婚姻自由案件中,哪些情形是属于干涉婚姻自由案件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 犯罪构成: 一、本罪的构成要件:犯罪主体主要是父母、兄弟姐妹、族人以及奸夫、情妇等,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居多;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就是为了干涉他人

    2024-05-31 11
  • 干涉婚姻自由的主要形式及其异同?
    干涉婚姻自由的主要形式及其异同?

    干涉婚姻自由的主要形式及其异同(1)包办婚姻。即第三者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2)买卖婚姻。即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两者都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对婚事实行包办强迫。但买卖婚姻以索取大

    2024-05-31 12
  • 婚姻自由父母干涉有什么影响?
    婚姻自由父母干涉有什么影响?

    婚姻自由父母不能干涉。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所谓的婚姻自由是保证个人在婚姻中决定选择自己的配偶,而不是被动的被人决定,包括是否结婚、何时结婚、与谁结婚等都是自主决定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2021-01-21 154
专业问答更多>>
  • 婚姻法干涉自由有哪些情形

    (一)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 (二)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 (三)子女干涉父母再婚的行为; (四)干涉寡妇

    2022-06-18 15,340
  • 哪些情况下属于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 犯罪构成: 一、本罪的构成要件:犯罪主体主要是父母、兄弟姐妹、族人以及奸夫、情妇等,以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居多;主观方面必须是直

    2023-03-23 15,340
  • 非法干涉婚姻自由罪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区别

    非法拘禁罪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区别:(1)如果以非法拘禁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被害人未向司法机关告发的,不宜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由于本法规定了告诉才处理的原则,在处理暴力干涉婚姻自

    2022-02-10 15,340
  • 对这个干涉婚姻自由的

    网友咨询:要求女方写保证书,才肯离婚,此约定有效吗律师朋友们好。我表妹瞒着其家人偷偷结了婚,后告知家人,全家人见过男方后均不满意,一直劝其离婚。表妹婚前有一男朋友,此男朋友家人比较喜欢,故家人一直希望

    2022-10-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形式婚姻怎么离婚 01:10
    形式婚姻怎么离婚

    形式婚姻是指,当事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比如迫于家庭压力或者社会压力,与他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是与对方只是名义上的夫妻,没有实质上的夫妻关系的行为。法律并没有禁止男女双方办理形式婚姻,只要双方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就能够登记结婚。如果双方想要

    1,152 15,340
  • 什么情况下婚姻无效 00:56
    什么情况下婚姻无效

    认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的或者

    1,293 15,340
  • 涉外婚姻离婚方式有哪些 02:04
    涉外婚姻离婚方式有哪些

    涉外婚姻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 1、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国内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572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