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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非法集资应该如何界定

哪些是非法集资应该如何界定

2024-06-09 2
普法内容
非法集资界定如下: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如果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即构成了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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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1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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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2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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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23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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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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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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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0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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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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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集资诈骗退赔如下:被告人非法占有或者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该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若是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但仍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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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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