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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你们的具体情况,一般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是这样处理:婚前购房,只写一方姓名,这属于那一方婚前购买个人财产。单纯说产权,是属于登记名字的一方个人财产,和另一方是无关的。如果离异分割房产,房产登记一方需要支付给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数额的一半
婚前买房贷款共同还贷,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的部份属于共同财产。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以及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去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
婚前购买的首套房利息由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该如何分?这个问题上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最高院有一个解释指导大家说可以考虑,按照他的升值率来计算,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应增值看,各地方实际上掌握的标准不一样,拿我们北京地区来说北京高院有一个计算标准他是把本金的增值放了一个
婚前一方签订了买房合同,在结婚之后才拿到房产证的,如果离婚,对于该房产的分割原则,具体如下: 1、如果一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前,已经缴纳完全部购房款,即使在婚后办理房产证的,该房产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后,该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