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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不得结婚得情况有:未到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的;非双方自愿的;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中国与邻国边民在中国申请结婚需要这些材料: 1、双方通过外交途径确认的边境地区出入境证件,本国护照或代替护照; 2、本国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本国边境县政府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同意与中国边民结婚的证明; 4、中国边境县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境: 1、未持有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接受边防检查的; 2、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3、未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得出境; 4、因妨害国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
1、哪些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不得结婚 根据民政部《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第10条的规定:下列中国边民不得同外国边民结婚: (1)现役军人、公安人员、武装警察、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国家重要
1、哪些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不得结婚 根据民政部《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第10条的规定:下列中国边民不得同外国边民结婚: (1)现役军人、公安人员、武装警察、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国家重要
办理结婚登记的毗邻国边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能够证明本人边民身份的有效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或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件; 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国公民可以在国外登记结婚。我国规定了婚姻自由的政策,男女双方可以在自愿的情况下,缔结婚姻关系。但这不意味着,中国公民只能在国内登记结婚。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2条的规定。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结婚手
中国公民的范围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的公民。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生的新生儿自然具有中国的国籍,父母都是中国国籍,但新生儿在外国出生,也可以为孩子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但是具有
中国香港地区的结婚方式,主要包括了律师或者教会见证以及直接登记的方式。具体来说,首先,香港结婚可以通过直接登记。也就是说,由拟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官递交拟结婚通知书,并且由登记官核发登记证明书。比较特殊的是,律师见证和教会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