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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建筑企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无论分公司是否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的民事活动,最终总公司都必须“兜底”承担责任。
可以,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一个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代表总公司在那里开展业务,可以从事与公司相同经营范围的业务,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建筑企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无论分公司是否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的民事活动,最终总公司都必须“兜底”承担责任。
答案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并不一定要盖总公司的公章,可以仅盖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拥有一定的自己自主经营的权利,所有分公司可以对外进行签署相关合同,以此来扩展自己的相关
如果属于上下级关系的,应该按规章制度执行。合同就可以由分公司履行。 如果属于两个独立法人主体,就看合同如何约定。
公司合同签订流程:第一个阶段是酝酿阶段;第二个阶段就是根据酝酿讨论阶段的情况;第三个阶段就是签字盖章阶段。酝酿阶段就是经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各个条款,进行协商讨论,达成意向性的一个文本框架性的协议;经过几个回合,各方都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订立后就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只能按照原来的约定来履行义务。在达成一致的协议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过程中,变更合同的具体内容。一般来说,合同
在我国,合同的签订主体不一定是本人,本人可以通过代理制度,由法律选定代理人或者由自己选定代理人,由代理人进行相应合同的签订。代理制度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也就是上面所说的本人,在法定或者指定的代理的权限内,与其他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