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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按期缴纳注册资本的法律后果是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与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公司登记机关本身也会强行的要求公司补足出资额,并且要对已经按时出资的这些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公司章程当中约定的认缴期限,是各位股东务必要遵
现在普通的企业已经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 有特殊要求的企业类型: 1)咨询服务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2)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3)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零售30万元; 4)贸易类(商贸,物贸
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应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公司的运营都是以注册资金为基
属于瑕疵出资,需要履行补足责任;如果金额特别巨大,后果严重,则可能构成虚假出资罪。 具体分析如下: 一、瑕疵出资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13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
风险提示:“认缴”不等于“不缴”,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是股东对公司所承担实缴义务,最终还是应当缴纳。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只是
投资者未实际投入的资金会计上未记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不需要贴花,待实际投资时再行贴花。自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均未禁止或限制公司在原注册资本缴足前新增注册资本。另外,从法理上看,公司注册资本未缴足的情况下增资,产生的是股东对公司缴纳新增部分出资的义
注册资本,通常是合营投资方承诺一定会缴纳的出资额或者是合营投资各方已经缴纳的总和。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合营企业在成立之前,必须要在合营企业的合同以及章程中明确说明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投资方的出资金额、比例、利润分配形式及比例和亏损需要承
注册资金实缴是指,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按规定期限实缴到位,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文件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而注册资金认缴是指,登记机关只登记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额由公司股东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
诉讼时效届满主要会产生下面几种法律后果: 第一,权利人无法胜诉。虽然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院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权利人的权利随着诉讼时效的届满失去了法律保护,因此就算提起诉讼也无法胜诉,会被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