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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工程所属地的投诉举报单位反映,向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1,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投诉举报单位:工程所属地的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反映。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一、责任一般由承包方
工程质量问题是指那些投入市场使用后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带来的问题。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等三类。
建设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由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工程质量的投诉。 投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因此,工程质量
如果是已竣工建筑,首先应向物业公司反应举报,物业公司无法解决可向当时建设局工程处举报。 如果是在建工程的质量问题,应先向监理公司或开发商举报,若起不了作用再向当地质量监督站或建设局工程处举报。
如果是已竣工建筑,首先应向物业公司反应举报,物业公司无法解决可向当时建设局工程处举报。如果是在建工程的质量问题,应先向监理公司或开发商举报,若起不了作用再向当地质量监督站或建设局工程处举报。
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可以拒付工程款。根据我国《民法典》,对于建设工程,在发包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质量检测与鉴定后,要求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修理、返工、改建等修复的,承包方修复后的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发包方可以减少支付工程款。如果是严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项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第二项是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第三项是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和事故结论。第四项是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第五项是事故报告
在商品房交付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认真的对房屋质量以及房屋的配套设备设施进行验收。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那么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合同之中如果明确约定了质量不合格可以退房的条款,那么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