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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和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和范围是什么

2020-05-18 117
普法内容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协商不成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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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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