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承揽关系与劳动关系是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 法院认定承揽关系是: 1、定作人给付报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关系; 2、承揽关系的双方是平等关系,不具有隶属性,在承揽合同中,用工方式、用工程度、操作规程和劳动过程由承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一般是以劳动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工资支付证明书和记录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如果公司代理工资有支付证明书,可以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事项的通知》规定,使用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
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发工资发工资的时间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协商确定,不过,用人单位必须每月发一次工资,如果用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的行为,员工应该及时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
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未及时支付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
申请劳动仲裁后还是不发工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法院可以采取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