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疫情居家隔离算年假合理吗
疫情居家隔离算年假合理吗

疫情居家隔离算年假合理吗

2020-09-15 1,458
普法内容
经与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用职工的年休假等假期相抵工作日。如果职工用完各类假期但是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江苏省的生活费标准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新冠疫情被隔离算什么假
    新冠疫情被隔离算什么假

    疫情期间被隔离算事假,如果对于必要性的生产单位来说的话,当事人存在的身体不舒服或者是在疫情期间被隔离的话,完全可以进行相关的假期,如果是属于非必要性生产单位,那么就应该严格执行国务院的延迟复工通知。 疫情防护的正确做法: 1、公众日常生活中

    2023-01-05 25
  • 因为疫情隔离居家办公有工资吗
    因为疫情隔离居家办公有工资吗

    因疫情在家办公的用人单位是要正常发工资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疫情隔离期间不给员工以工资是不合法的,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2020-11-14 1,256
  • 居家隔离期间算什么假
    居家隔离期间算什么假

    居家隔离期间属于事假。我国对于新冠病毒感染已经实施乙类乙管的政策,对于感染者不再进行隔离,对于感染集中者地区不再实施封控。所以一般不能带薪休假。

    2021-06-28 35
专业问答更多>>
  • 疫情期间隔离算休公休假吗

    疫情期间休假的不算是公休假,因为疫情期间所谓的休假其实是迫于无奈,无论是住院隔离治疗还是居家隔离,这都是在执行政府部门的疫情防控决定,这时候休不休假不是由职工本人做决定的。另外隔离期间,还要求用人单位

    2021-12-27 15,340
  • 你好疫情隔离期14天算事假吗

    不能算事假,如果算事假就不合法。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同时《突

    2024-08-27 15,340
  • 居家隔离期间算什么假

    居家隔离期间算事假。因为肺炎所造成不能上班的这种情况,可以由劳动者自己向用人单位提出请假的要求,延迟上班用人单位用年假来冲抵可以的。 鼓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

    2021-12-18 15,340
  • 疫情隔离期间有假期吗

    不需要,应疫情原因用人单位放假的不可使用职工带薪年休假、福利假、调休等抵扣假期。人社部就妥善处理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发布了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一、对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

    2023-05-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居家监视算不算刑期 00:56
    居家监视算不算刑期

    居家监视算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

    6,082 15,340
  • 离婚不离家算离婚吗 01:20
    离婚不离家算离婚吗

    离婚不离家当然算离婚。只要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前往人民法院完成离婚诉讼,双方就解除了夫妻关系。就算双方继续共同生活,这时候只能作为同居关系处理。只要领取了离婚证,双方就属于解除了夫妻关系,原有的婚姻状态消灭。但是根据婚姻法规

    2,525 15,340
  • 疫情期间不上班不发工资合法吗 00:52
    疫情期间不上班不发工资合法吗

    疫情期间不上班不发工资不合法。疫情停工非员工员工,不能挺停发员工的工资。疫情不上班应该有工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

    15,597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