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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怎么理算

共同海损怎么理算

2022-04-14 792
普法内容
共同海损发生后,共同海损措施造成的合理牺牲和费用由各受益人分担。共同海损是指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在同一海上航程中遇到共同危险,有意合理地采取措施,为共同安全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而支付的特殊费用。一般情况下,共同海损理算机构应确定共同海损能否成立。成立的,按照理算规则确定共同海损损失金额,计算各受益人的分摊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共同海损的分摊】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 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分别依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二)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货物在抵达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净得金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不分摊共同海损。 (三)运费分摊价值,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除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的营运费用,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第二百零三条  【共同海损理算】共同海损理算,适用合同约定的理算规则;合同未约定的,适用本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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