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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指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是正确的。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
发包人在以下情形中,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1、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 2、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3、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等。
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流程如下: 1、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发出索赔通知; 2、提交正式的书面索赔材料; 3、工程师进行审核; 4、三方进行协商,确定赔偿价款。
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包括以下内容: 1、业主未能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指令或指令错误; 2、业主未按合同时间提供图纸; 3、业主延期开工或暂停施工; 4、业主没有完全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地址条件发生变化; 5、业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等
如果承包人又对工程进行了转包或分包,实际施工人有权向发包单位索要施工款。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
分包工程的发包人一般是指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的总承包方,只有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方具有将工程分包的权利,分包的要对分包单位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方向发包方索赔的程序为首先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向工程师提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上诉资料后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最后再向工程师送交最终的索赔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可以索赔: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工程设计变更。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因施工中断
发包人反索赔,即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是指由于承包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是由于承包人的行为使发包人受到损失时,发包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广义的发包人反索赔包括二方面,一是施工索赔的预防,二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